葉世文認了財產來源不明罪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台北報導
2014.09.01
台北地院審理合宜住宅案,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對八德合宜住宅及財產來源不明認罪,但堅稱A7案是收新台幣400萬元。
台北地院上午開庭,提訊全案唯一在押被告葉世文,他對於八德合宜住宅、財產來源不明兩案認罪,坦承他確實給友人陳麗玲新台幣3317萬元,年代久遠而無法說明來源。
但葉世文對A7合宜住宅案、淡海新市鎮、新竹眷改案均不認罪。
由於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日前自爆A7案是給葉世文500萬元,非400萬元。法官對此詢問葉世文,他表示,400萬元是由蔡仁惠轉交,他沒注意是多少錢。
葉世文表示,A7案他是收了400萬元,但沒有對價關係或索賄;新竹眷改案,他未協助遠雄取得特定基地標案;至於淡海新市鎮案,他和興富發建設董事長鄭欽天是多年好友,更不可能強令對方低價賣房。法官庭末諭知訂17日再開準備庭。
台北地檢署偵結桃園八德合宜住宅、A7合宜住宅案、新竹眷改土地案、淡海新市鎮案及財產來源不明案,依貪污等罪起訴趙藤雄、葉世文、學者蔡仁惠、遠雄公司副總魏春雄、葉世文女性友人陳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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