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偷餐具及衣服做了最不好的示範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08.26
男子愛子心切,因沒錢買小朋友的餐具及衣服,想偷給小朋友,做了最不好的示範,被發覺將吃上竊盜官司。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林姓、周姓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值班通報於文心南三路的好市多賣場,疑似有竊賊偷東西,希望警方能到場協助處理,警方到場後,經查為夫妻二人帶著大班的兒子及剛滿二歲的女兒,從大甲區到好市多賣場購物,因身上的錢不夠,丈夫黃姓民眾(三十八歲)一時糊塗拿了商品放進自己的背包,遭店方發現報請警方處理,警方將他帶返警所偵辦。
黃姓男子於偵訊時表示,因長期失業在家,家中無經濟來源,適逢帶著老婆小孩到賣場購物,看到小朋友的餐具及衣服覺得很可愛,很想買來送給小孩當禮物,但身上帶的錢卻不夠,於是為了給小孩高興,心中就一時起了貪念,趁四下無人之際,將商品偷偷放進自己的背包,他相當懊悔偷了賣場的東西,並在小孩的面前做了最不好的示範,希望警方能給其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警方雖同情男子的愛子心切,且所偷的東西都是小朋友的用品,但用錯了方法且觸犯了法律,因竊盜是公訴罪,警方於訊後,仍將依竊盜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圖說:警方起獲的竊盜物品。(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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