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高中學校專任教師納入得緩召對象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08.21
內政部於日前通過「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修正草案,自本月一日起,現職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納為得緩召的對象,保障學生受教權。
台中市民政局表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內政部修正「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將現職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納入得辦理緩召對象,至於八月一日至新辦法發布施行前,現職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若已接到召集令,可洽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或後備指揮部處理。
民政局提醒,具後備軍人身分的現職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符合得予緩召規定者,如需辦理緩召,應檢具學經歷證件,向所任職學校申請,轉送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核准。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9.12.19
葳格教育體系10周年慶2024.07.10
中台灣首座!中國附醫斥資近50億打造「質子治療中心」 盧秀燕:感謝為癌友帶來新希望2012.02.03
台中曳引車火燒車幸未釀成災害2018.03.14
中市漢口國中無障礙電梯啟用2017.02.26
新社賞櫻全國馬拉松開跑2019.09.16
台中新地標綠美圖開工2011.06.01
台中里長反映市府無回應胡市長要求查清楚2009.12.14
2010年國藝會「藝文補助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