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因交通違規而被逮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08.06
一名男子不知遭通緝,卻因騎機車違規遭攔查,被警方依法移送台中地方法院。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蔡姓巡佐與張姓警,於執行巡邏勤務時,巡經台中市南屯區忠勇路與文山三街口時見一輛機車紅燈右轉交通違規,警方立即趨前攔查該機車,該機車立即靠邊停車受檢,經查該陳姓駕駛(三十三歲)係遭台中地方法院發布通緝之通緝犯。警方將他帶回派出所偵辦後。
陳姓駕駛原本質疑自己怎麼可能被通緝?因為都沒有收到台中地方法院通知書及其他文書資料,但經警方確認無誤後,他才配合警方偵辦。
春社派出所所長劉文榮表示,員警執行巡邏、路檢、臨檢勤務時,務必落實盤查各項可疑人、事、物,需從細微處查察不法,以確保民眾身家財產安全及降低刑案發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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