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爭取通過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07.14
為有效遏止酒醉駕車,台中市交通局再次制定「台中市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草案,未來經市議會審議通過後,針對酒醉駕車者,將罰鍰增為兩倍,最高罰新台幣九萬元,並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且同車乘客如未勸阻酒醉駕駛,同樣會遭罰新台幣一萬元。
交通局長林良泰於市政會議表示,去年此自治條例雖未獲市議會通過,但考量今年一月至三月份全市因酒駕死亡有七人、受傷四百六十二人,為了達成酒駕零容忍,交通局再次提供「台中市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草案,在市政會議通過,將送市議會審議。
條例中規定,酒醉駕車者,裁罰基準金額之二倍,並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才能領回被移置保管之汽車;而明知汽車駕駛人有酒態、酒容或服用含酒精之飲料,同車乘客應禁止其駕車,並不得搭乘其駕駛之汽車,若違反規定,將處新台幣一萬元罰鍰。
此外,賣酒場所如視聽歌唱業、舞場業、舞廳業、酒家業、酒吧業、特種咖啡茶室業、飲酒店業等,應設置代客叫車告示牌宣導酒後代駕號碼04-22221999等,違者將處新台幣一萬元罰鍰。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6.01.07
中市環保局資源回收輔導團滿意度超過9成52013.06.26
胡志強:支持公僕酒駕直屬長官連坐2011.02.22
東海大學舉辦韓國弘益大學教授作品展2016.03.19
向神明借用鋁梯仍遭查獲送辦2018.01.24
台中市府創生命圓滿意願卡辦說明會2008.04.24
中市五一勞動節停收垃圾一天2011.03.01
台中包庇色情業收賄六名警調被求處重刑2012.08.08
台中光波水梨防偽標籤消費者應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