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復合妻不從家暴夫怒潑熱湯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南投報導
2014.07.08
草屯警分局表示,7日晚間,火鍋店分居夫妻約談判,家暴夫求和不成怒潑熱湯,嚴姓妻子手、腳燙傷,緊急送醫治療所幸無大礙,草屯警方夜偵訊後將他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傷害罪嫌移送法辦。
有家暴紀錄的張姓男子與嚴姓女子夫妻分居多月,張姓先生7日晚19時40分左右約嚴妻到火鍋店用餐,因老婆先前提出訴訟申請法院(判決離婚)在即,用餐之際要求妻子撤銷,嚴妻不從在言語失和發生口角時,先生氣憤之餘便拿起滾燙的熱湯潑向妻子,當場痛苦難耐哀嚎,店家也電話報案由救護車送往南投醫院急救,身上、手腳有14%面積燙傷,經急救包紮後無生命危險。
67年次張嫌則在店內遭警方帶回偵訊,張夫坦承因懷疑妻子外面有男人才急著要離婚等語,又訴訟離婚判決在即,心急之時氣憤才做出傻事,事後也很後悔。家暴紀錄的張嫌因先前毆打老婆多次,身上有保護令在身,先生法定須和他保持距離以免受害,但昨晚主動赴約可能是思念小孩之故才答應一起吃飯,怎知口角衝突失去理智才做出憾事。
草屯派出所員警在偵訊後,將張嫌依傷害及家庭暴力防治法將他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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