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心學校安全問題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06.18
台中市議員黃錫嘉於質詢中指出,某國小一年級家長闖進三年級教室謾罵學生二次,老師與學校均無通報,他質疑該校吃案。
教育局長吳榕峯表示,學校師長與行政人員有維護校園安全的責任,此事若查證屬實,會立即追究責任進行懲處。
議員黃錫嘉於質詢時表示,某國小一年級學生向家長哭訴每天被一個三年級學長故意絆倒,本月三日小一生的父親直接到學校興師問罪,當時有導師在場卻無任何作為,五日換母親到學校,他質疑該校門禁有問題,學校通報系統也出問題,為何在第一次事件發生時沒有立即通報,讓家長連闖學校二次,幸好無學生受傷,如果發生像美國校園或北捷事件般的嚴重傷亡案件該怎麼辦?
吳榕峯表示,學校教職員有責任維護學校安全,此事經查證屬實會追究責任,第一,學生家長本來就不應該在沒經過學校老師同意的情況下進入教室,這是侵犯學生受教權,第二、假如家長用言語或其他方式讓學生受到驚嚇,這是不對的,第三,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都應該要制止這種情形發生,而且應要求有不適當措施的家長道歉。
胡志強則表示,黃議員觀察非常細微,所提的意見值得教育局長參考,尤其是校安問題,這件事不僅僅是霸凌,校安問題一失控,誰也不能解決,他要求大家不要失去警覺心,如果學校在第一次處理好,家長就不會再去第二次,他覺得老師及學校太輕忽這件事,應該將此事作為前車之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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