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抗告趙藤雄、魏春雄羈押禁見2個月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台北報導
2014.06.03
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開發部前副總經理魏春雄,在台北地院更裁庭上承認,為求八德合宜住宅標案順利進行,由趙藤雄決策、魏春雄聯繫,透過北科大退休教授蔡仁惠,交付1600萬元給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
不過,法官認定兩人說詞與其他共犯、證人證述仍有明顯出入,2日凌晨將兩人裁定羈押禁見,兩人律師當庭即時抗告,高等法院晚間經三個多小時評議,在今天凌晨裁定抗告駁回,且不得向最高法院提出再抗告,趙藤雄、魏春雄確定羈押禁見兩個月。
高院合議庭從2日晚九時展開評議,抗告案合議庭成員,由陳博志擔任受命法官,審判長蔡永昌,陪席法官蘇隆惠,激辯至今天凌晨零時十五分才結束,在零時四十五分最終裁定駁回抗告。
前天北院裁定書指出,趙、魏兩人原本在偵查庭、聲押庭上說詞矛盾,但交保後的更裁庭,兩人一起翻供,供詞變得一致,可見兩人有勾串事實。
北院合議庭認為,趙、魏五月卅一日上午交保後,立即返回遠雄與員工開會討論,兩人是其他共犯、證人的上級最高主管,對屬下有影響力,會對下屬心理產生壓力,利用職務上機會勾串、偽造變造證據輕而易舉,且檢方掌握趙交保後指示屬下銷毀公文、湮滅證據。
合議庭因此認定趙涉本刑一至七年的行賄重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事實,又有偽變造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因案情事實、共犯、金流還要進一步偵查,裁定兩人羈押禁見。
2日逢端午節,台北地檢署囚車凌晨二時半將趙送入台北看守所,他可能因交保後續開公司會議,晚間又回北院開羈押庭,身心疲憊,住進忠三舍禁見房後很快睡著,上午七時二十分起床,八時吃早餐,菜色有廣東粥、五香蛋,中午有應景肉粽,晚餐有人參雞湯,趙均吃完,沒有提出其他要求。
北所表示,因端午連假,無法完成趙藤雄入所行政作業,暫無編號,今天行政人員上班後會給編號。
所方挑選一名身分背景單純的收容人當他室友,這名收容人不認識趙。魏春雄遭押入所後,作息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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