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違反動保法最高5年刑期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南投報導
2014.05.28
南投縣政府表示,野生動物至今仍有遭盜捕販售或食用之情形,而保育類野生動物除經核准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如違反者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萬元罰金。
一般類野生動物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亦不可任意獵捕,違反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民眾倘因未熟悉相關法令而觸法,可謂勞民又傷財,縣民應謹慎為之,並希望全民一起參與保育工作,愛護寶貴生態資源。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4.10.21
獨角仙高手謝志禎收藏數以千計罕見標本2012.12.01
第四屆全國原民語戲劇競賽活動水里登場2024.07.19
哈佛學生赴暨南大學交流 台美學生文化碰撞2024.04.11
腸病毒高峰期近逼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防疫上緊發條2025.09.27
集集大山電視轉播站29日至10月1日維修發射天線 數位無線電視訊號將中斷無法收看2014.01.19
水里分隊辦消防節擴大防火宣導活動2016.05.04
科普列車抵水里 科學日熱絡起動2008.07.14
「二○○八水里玩水嘉年華」活動開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