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未繳溫泉取用費逾期將收滯納金
台灣新聞網記者廖大約/南投報導
2014.05.27
南投縣政府表示,102年溫泉取用費,3月1日起開始徵收,南投縣58家溫泉業者,至4月底有41家繳款,未繳交者將加收滯納金,如仍不繳納將送交執行署強制執行。
縣府表示,102年溫泉取用費,依據溫泉法規定於3月1日起開始徵收,南投縣現有溫泉業者共有58家,可徵收之取用費共964109元。
截至4月30日共有41家繳納,計徵收735332元,尚有17家未繳納,應繳金額236352元,繳交率約77%。未繳交之業者加收滯納金,如仍不繳交將送執行署強制執行。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4.11.25
水里冬季優良茶評鑑賽優勝茶農名單出爐2016.02.18
林明溱:變更用地活化集集綠地2008.07.03
集集舉辦預防災害體驗營2010.06.20
中寮鄉中山橋改建完工2016.04.26
明台校車翻覆愛蘭 學生26輕重傷2009.04.21
入夏 蛇類出沒最為頻繁民眾得小心2015.09.01
榮總醫至鹿谷癌症篩檢服務2018.10.16
水里成城國小辦自衛消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