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心消防局豐原辦公室消防安全設備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05.19
消防局廳舍須每年委託消防公司檢修申報一次,台中市議員邱素貞關心豐原辦公室去年十一月申報缺失共有十八項,是否已改善?對此,消防局長廖明川表示,十八項缺失已改善完畢。
邱素貞表示,依據消防法規定,消防局廳舍(屬於乙類)須每年委託消防公司檢修申報一次,目前消防局共有五十棟,包含局本部一棟、南屯辦公室一棟、各分隊共四十八棟。
邱素貞指出,豐原辦公室去年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去年十一月申報,缺失共有十八項,因此須在十五日內派員複查,並開限期改善通知單,一個月內未改善完畢,則開立舉發單,罰鍰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消防局都是否依規定執行。
廖明川表示,消防局本身也要守法,這十八項缺失都已改善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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