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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
Saturday
05:49

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訪查縣府災害

記者黃義雄黃富釧/苗栗報導
2008.06.27
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今天訪視苗栗縣政府災害防救工作準備情形,並抽查頭屋鄉公所防災應變措施,委員們相當肯定縣府與鄉鎮公所規劃縝密的防救災機制,由於颱風季節及汛期將屆,希望各相關單位持續落實各項災防準備,以備不時之需,避免傷害發生。 行政院各災防小組成員上午由消防署副署長李明峰率隊在消防局聽取縣府災害防救推動執行概況簡報,並由副縣長林久翔及縣府消防、工務、建設、農業、社會、民政等單位陪同視察頭屋鄉公所對災害防救通訊、災情查報、易淹水潛勢地區、下水道清淤、緊急動員應變、避難收容所和物資整備情形。 縣府除了一一報告有關災害的減災、整備、緊急應變及善後復原重建等準備機制,也建議中央依災害潛勢之輕重提撥經費充實鄉鎮公所防救災設備;同時考量本縣部分鄉間住戶分散現況,修改必須30戶以上住家出入的農業產業道路才能陳報搶修之規定,避免因災造成中斷後卻無法修復,嚴重影響縣民生計。 蒞會委員指出,縣府及公所在防災宣導、避難疏散、人員安置、物資儲存及災害排除有縝密計畫,尤其頭屋鄉各下水道清淤工作相當落實,也「優於其他縣市」,值得嘉許。 李明峰表示,近年來全球環境變遷極大,水患治理工作益顯重要,他除了稱許縣府致力於災害防救工作的用心,也建議縣府應建立複式災情的主動查報機制,以利爭取在第一時間內救災、搶災的執行,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與福祉。 另外,對於總統甫於5月14日公布的「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特別增列災害潛勢資料公開之規定,也請縣府針對轄內災害潛勢地區擬定相關短、中、長期災害防救計畫,並編列相關經費,以應實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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