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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Sunday
09:44

警方搶救失婚欲跳橋女子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03.30
女子因感情因素欲跳橋輕生,警方獲報趕到現場,極力安撫且伺機將她拉下,免去一場悲劇。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趙姓、廖姓員警,於執行巡邏勤務時,獲報在轄區向上路陸橋上有女子疑似要跳橋自殺,員警驅車立即趕赴現場,並看維為姓女子(二十六歲)坐在橋上哭泣,員警下車欲前往關懷瞭解,維女卻情緒激動揚言欲跳橋下自殺,員警一邊在橋下與維女溝通、另一面在橋上俟機保護維女以防跳橋,同時對其溫情喊話。 經過一番溝通後,維女的態度有點軟化,員警見機不可失,便趁其不備拉住維女的手,將其拉下橋並予以安慰,但維女前夫站在旁邊,維女看到前夫仍不斷與之吵架,員警與維女前夫陳男溝通後,再安撫維女情緒,待雙方均緩和後,員警再將二人載回派出所休息。 返回派出所後,員警準備二份便當及飲料提供維女與陳男當晚餐,員警經過數次安撫與溝通,雙方面情緒已較平靜,遂將維女交由陳男帶回照顧,陳男對於員警趕赴現場挽救維女的性命,並協調夫妻口角糾紛表示相當感謝。 陳男表示,因維女精神狀況不好,又因常常口角等因素,使得情緒出現不穩且有自殺的念頭,由於此次的情況比較嚴重,維女因離婚想不開揚言跳橋尋短,對於員警迅速趕來救護並成功阻止悲劇發生,表達萬分感謝之意,肯定員警為民服務的付出。 警方呼籲大眾,若以自殺方式結束生命是最傻的行為,而且也不能解決問題,沒有什麼比生命更寶貴,民眾若有心事應多跟親友談談,千萬別因一時衝動而走上絕路,造成一輩子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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