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拾獲手機自用吃上侵占官司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03.27
一名男子拾獲手機據為已有,失主報警查獲,男子雖然後悔,但仍吃上侵占官司。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石姓巡佐與楊姓、陳姓員警,依張姓民眾報案手機遺失調查偵辦,發現一名騎乘重機車的男子直行後,突然迴轉並將張女掉落的手機撿走迅速離去,員警依車號以電話聯絡呂姓車主到案說明,車主表示機車由林姓前夫(五十五歲)所使用,員警再通知林姓男子到案說明。
林姓男子帶著拾獲手機至派出所,辨稱因看到地上有人掉落的手機,認為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本想留下自用,沒想到卻被員警找到,他非常後悔,並表示下次撿到東西一定會送交派出所處理,全案仍依侵占遺失物罪,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4.03.20
農試所獲國際蘭展第一名受國際肯定2015.11.09
中市盼以政策引導更友善乘車環境2018.08.02
中市設全自動檢驗儀器辨真假素食2011.01.04
國中路的路段跳動路面影響住戶夜晚的安寧2014.02.27
台中與金門跨海合作將給民眾方便2016.10.22
中華職棒總冠軍賽台中洲際開打2008.05.23
環保藝術節開鑼灰姑娘巨鞋進行揭幕儀式2016.07.15
台鐵擬減班市府加強公車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