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弱勢權益斗南警取締違停殘障車格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4.03.27
雲林縣斗南鎮斗南火車站進出站人數眾多,但總有民眾貪圖一時方便,將機車停放在火車站旁的汽機車殘障車位,殘障車位遭長期佔用,嚴重影響身心障礙人士之權利,斗南警方將會針對機車違規佔用機車與汽車殘障停車格的行為持續告發取締,目的在於要還給身心障礙人士一個安全、友善的交通使用環境。
斗南派出所長馮耀振表示,斗南火車站旁的民生路上有畫設機車停車格155格、汽車格20格,南昌路文化園區汽車格20格、福德路橋下機車停車格250格、汽車格20格,而火車站旁也有收費停車場,停放車輛可說是非常方便。
可是卻有民眾為了少走幾步路,貪圖一時便利,嚴重影響到身心障礙人士的權利。依照規定,停放殘障停車位,應將相關識別證放在汽車擋風玻璃明顯處,而識別證應由身心障礙者本人親自持用,或是由家屬搭載時持用。
斗南分局即日起,將強力取締違規占用汽機車殘障車位之情事,籲請民眾遵守交通法規,將還給身心障礙人士一個安全舒適的停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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