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南分局員警破獲侵入住宅強盜案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4.02.26
斗南警分局斗南鎮明昌里二重溝一戶民宅,凌晨發生1件侵入住宅強盜案,經斗南分局獲報後,立即由斗南派出所與偵查隊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並在案發不到12小時內陸續將涉案歹徒、少年傳詢、帶同到案,全案刻正積極偵辦中。
張姓被害人凌晨1時許,與友人在家聚會時,竟遭3名頭戴鴨舌帽、墨鏡、蒙面、手戴白色手套,不詳年籍之男子,分別手持棍棒、西瓜刀及手槍闖進屋內,強盜現金、手機及金飾等財物得逞(財物損失共計新臺幣46100元)。
專案小組獲報後清查疑似開門讓歹徒進入行搶之在場林姓少年,經清查過濾其交往狀況,並突破其心防後,查知涉及該案之歹徒分別為劉姓犯嫌等6人,經專案小組人員積極查緝,目前已帶同林姓犯嫌等4人到案。
到案嫌犯坦承上述案情不諱,供稱全案係由劉姓主嫌策劃,其並仿效電影情節將所有共犯分別擔任內應、車手、刀手等任務分工,強盜得手後將作案時所穿著之衣褲、鞋子、刀、棍等沿路丟棄在大排水溝以毀滅跡證,鄧姓少年並帶同警方起出改造90手槍1支、彈匣1個、子彈6顆等作案械彈。
全案詢後依涉嫌刑法強盜罪、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並持續查捕未到案之劉姓及陳姓犯嫌。
斗南警分局長馬新民表示,強盜、搶奪等重大刑事案件對人民居家生活影響甚鉅,持續檢肅、查緝不法,使民眾都能夠享受安全、健康的生活環境,是警察責無旁貸之職責!
馬新民並呼籲,民眾如發現有人涉及毒品、竊盜、槍械、強盜等不法情事,請即向警察機關檢舉,警方將深入查緝,以維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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