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學童拾金不昧獲表揚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02.17
小四學童撿到錢,立即送交警方處理,雖然拾獲的金額不多,但是十金不昧的德行卻值得大家學習。
就讀大新國小四年級的劉姓女學童(九十三年次)與媽媽外出買東西,在台中市向心南路上撿到新台幣三百元,但劉小妹妹並不因撿到的錢,就放進到自己的口袋,立即送交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
南屯所長得知此事,為表揚劉小妹妹義行,特製作一面獎狀並親自送到劉家致贈,頻頻稱讚劉小妹妹品德義行,實屬難得,亦致電給大新國小學務處主任,希能公開表揚劉小妹妹,並宣揚劉小妹妹義行,讓全校的學童能見賢思齊,雖為善小但為之,以劉小妹為學習的模範。
圖說:警方表揚拾金不昧的劉小妹昧。(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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