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四分局偵破地下錢莊及暴力討債集團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02.14
檢警破獲以葛姓男子為首的地下錢莊及暴力討債犯罪組織,逮捕該集團成員九人,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葛嫌因覬覦經營地下錢莊及追討債務有高額暴利可圖,與其林姓前妻共同經營地下錢莊,並吸收姪子葛姓少年及王姓嫌犯等人為成員,組成暴力討債的不法集團。
該集團向需錢孔急,亟需現金應急之被害人放貸,以每十天為一期,借貸萬元利息高達一千元,換算每月利息高達百分之三百,其經營之觸角擴及民間債務追討之承攬。
倘被害人無力償還,不配合給付債務金額,「葛嫌」即親率多名手下,至被害人營業處所、工作地點或其住處,並發號司令,指揮成員等人,以持槍棍叫囂、毆打、恐嚇、強押擄人之暴力手段,催討債務,致被害人等極為畏懼,就連被害人之低收入戶補助金、教育補助及慈濟補助金額亦成為強討償還之標的,甚至有女姓被害人為償還此等高利,並畏懼葛等之惡勢力,前往酒店上班還債,行為極為囂張惡劣,戕害社會治安甚巨。
該集團具有組織性、經常性及暴力性,動輒以暴力毆打、糾眾包圍等模式,危害善良民眾於恐懼之中,案經台中市第四分局獲報蒐證,提報為治平檢肅對象,報請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露股陳檢察官玫琪指揮偵辦,並與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太平、第五、豐原分局及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八隊共組專案小組。
經長期跟監與偵蒐,見時機成熟,動員近百名警力,兵分十三路同步執行拘提、搜索,順利將葛姓主嫌等九人拘提到案,扣得瓦斯槍一把、玩具槍二把、匕首一把、本票二百多張,被害人證件影印本、授權書等不法證物。
全案將葛姓男子等九人,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重利、傷害、恐嚇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逃共犯到案,以及清查相關被害人,該分局將秉持市長胡志強向黑道宣戰決心,以及貫徹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邱局長對「治安五掃」之要求,全力打擊不法犯罪組織,淨化社會治安,還給民眾安心、安全的生活環境。
圖說:警方查獲的犯罪證物。(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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