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已過苗栗大埔案確定不上訴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芸婷/苗栗報導
2014.02.06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上月初判定大埔農地徵收案違法,不過2月5日,是苗栗縣政府最後的上訴期限,但縣政府卻都沒有提起上訴,如果再加上春節前夕,內政部也已經決定不上訴,等於內政部和苗栗縣政府在大埔的農地區段徵收案當中,都確定敗訴,接下來能不能原地重建,還得再協商。
苗栗縣政府執行強制拆除,讓張藥房瞬間傾倒,大埔案在春節前,內政部在上訴期限最後一天,主動釋出善意,表示為了化解社會重大分歧,針對大埔訴訟案,不提出上訴,而雖然苗栗縣政府可以獨立上訴,但最後也決定,放棄這個權利。
苗栗縣長劉政鴻表示,賠償的費用不能由苗栗縣政府,苗栗縣56萬的鄉親來負責,第二不能處分苗栗縣公務人員。更一審判決,只針對徵收建物認定違法,土地部分因為已經作為道路使用,法官判定無法返還,但拒遷勝訴戶表示,堅持要原地原屋重建。
拒遷勝訴戶指出,法律訴訟上可就個別土地進行切割,但整個徵收案的程序審查是一體的,既然政府對大埔4戶徵收建物是違法,就應當把土地還給人民。目前區段徵收部份,內政部和苗栗縣政府都已經確定敗訴,但在變更都市計畫部份,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上個月判內政部勝訴,6日又再度判決苗栗縣政府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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