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驗出重金屬下架不公布名單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綜合報導
2014.01.08
市售化粧品驗出重金屬,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僅要求下架回收,卻未公告違規產品完整資訊,親民黨籍立委陳怡潔8日質疑,食管署在2013年9月就已經掌握不合格名單,卻遲未公布完整資訊!陳怡潔痛批,「衛福部到底是替人民把關,還是維護廠商?」
對此,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有關市售化粧品產品檢驗不合格案,均立即要求廠商將該產品下架回收,並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3條規定化粧品或化粧品色素足以損害人體健康者。另以同條例第27條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收銷燬。
衛福部食藥署技正呂理福呂理福坦承,現行法規並無授權中央機關可直接公布這些違法產品,各縣市衛生局對於違規產品移送檢調查處後,均會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7條以記者會或發新聞稿方式處理,食藥署將在一周內統整57件違法產品,公布在官網。
食藥署也指出,有關資料中「杜鵑醇(Rhododendrol)」仍為合法成分,經查該資料為102年9月11日消保處會議資料,為該成分禁用前彙整資料,該成分已於102年9月17日部授食字第1021651120號公告禁用,凡含該成分化粧品,不得輸入、製造、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供應而陳列。
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對於化粧品管理,除著重上市前產品衛生安全外,也注重上市後產品安全監測措施,定期與不定期執行化粧品產品品質監測計畫及跨縣市聯合稽查。隨時監控國內外化粧品資訊,倘發現有疑慮的產品,即要求產品下架、回收,必要時進行產品安全評估,並加強消費者化粧品安全使用宣導,以建立化粧品全方位品質安全防護網。
TFDA提醒,化粧品是使用於健康肌膚上的產品,使用後如有不適應立即停用並就醫診治。選用化粧品時應選擇標示完整,避免購買來源不明、標示不清或過期產品,且儘量挑選化粧品的成分配方及功能訴求越簡單越好,才能確保產品使用安全。使用化粧品應保留原外包裝或說明書,避免丟棄,以便能隨時了解產品所載相關資訊進而正確合理使用,進而保障消費自身權益。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25.01.16
里仁積極推動本土雜糧成果突出 獲農糧署頒發「農糧產品行銷貢獻卓著企業及團體」獎盃2013.02.02
竹子湖賞海芋順走步道2012.10.02
台灣免美簽希拉蕊今晚宣布2008.09.13
郝龍斌主持辛樂克颱風災害防救會報2012.08.30
台北市1418宮廟沒執照、沒安檢2008.04.25
北市政府下半年要設置全新有聲號誌2009.04.26
增加航班馬英九繼續協商滿足人民需2008.10.01
蕭萬長接見韓國代表部代表吳相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