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黃色小鴨玩具1/3塑化劑超標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綜合報導
2013.12.12
黃色小鴨下周六(21日)即將在基隆港亮相,預料將再度帶動一波小鴨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2日發布基隆、宜蘭地區的黃色小鴨玩具檢測結果,在17件檢測樣品中,有6件塑化劑含量超標,已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如逾期未改正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黃色小鴨造成旋風,也帶動周邊商品熱賣,包括造型玩偶、絨毛小鴨等各類型玩具,為消費者健康安全把關,標檢局持續發動各地區的小鴨玩具購樣檢測計畫,日前已完成基隆及宜蘭地區的黃色小鴨周邊相關玩具商品市購檢驗。
標檢局表示,此次共隨機購買17件樣品,依據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等系列國家標準檢驗「物理性」、「耐燃性」、「重金屬含量(包括鉛、鎘、汞、鉻、砷、硒、銻、鋇含量)」、「8種塑化劑含量(DMP、DEP、DEHP、DBP、BBP、DINP、DIDP、DNOP)」、「電驅動性」品質項目及「中文標示」暨「商品檢驗標識」檢查。
檢驗結果,有6件「塑化劑含量」超標,塑化劑含量介於1.503% ~33.022%間,超過國家標準容許量0.1﹪規定,有水鴨玩具、填充玩具、小夜燈等;另有6件標示不符合,其中1件玩具名稱及材質標示不相符,另5件商品檢驗標識字軌或批號不符合現行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針對品質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玩具商品,標準檢驗局已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逾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商品檢驗標識」如有不實可能涉及逃檢,經查證逃避檢驗屬實者,還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處以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也提醒民眾選購黃色小鴨等相關玩具商品時應注意是否貼附詳細中文標示,並應詳細閱讀商品適用年齡、注意事項、警語及使用方法等標示內容,並認明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的商品再行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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