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藥酒自用不得逾1百公升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新北市報導
2013.12.09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今天表示,冬天泡製枸杞酒、虎頭蜂酒或藥酒,成品及半成品不得超過100公升,且僅自用,不得販售。
新北市財政局今天表示,以枸杞、虎頭蜂或藥材浸泡藥酒,屬產製行為,應取得財政部核發的酒製造業許可執照後,才能產製。
財政局指出,民眾自釀成品及半成品,不得超過100公升,且僅能自用。私酒一旦經查獲,即使未超過100公升,但只要販賣或意圖販賣,將罰鍰沒入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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