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大肚區國產製橄欖油攙偽受重罰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3.11.03
大肚區一家油脂公司生產的橄欖油,被查出有問題,遭台中市衛生局裁罰一千五百萬元罰鍰,並將有問題油品全部封存。
台中市衛生局會同台中地檢署及警察局第三分局,共同查獲大肚區一家油脂公司生產之橄欖油,因抽驗油品經檢出脂肪酸百分組成與資料庫比對結果不同。
經衛生局於一日上午再度至該公司調查,直到傍晚五時許,業者坦承確實混攙芥花油製成多項標榜「100%」橄欖油產品,或於成分欄內僅標示「橄欖油」單一成分。
其中該公司漢氏橄欖油、漢氏原味橄欖油二項產品使用之橄欖油為大統長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衛生局當場封存相關原料油及產品。
目前已知業者除聖麥克橄欖油(500ml)、聖麥克橄欖油(3750ml)二項產品使用於內部自用贈禮外,其餘則經由全聯社通路販售,衛生局已責令業者全面下架回收。
針對倉庫內發現之大統長基公司之橄欖油五十桶及葡萄籽油三十八桶,總計八十八桶(每桶一百九十二公斤)共約一萬六千八百九十六公斤,立即全數封存。
另外,封存攙偽之橄欖油成品6項:聖麥克橄欖油(500ml)四十八瓶、聖麥克橄欖油(3750ml)四百五十三瓶、芙倫斯橄欖油(3750ml)一千一百七十四瓶、益康橄欖油(1000ml)三千四百八十三瓶、福懋漢氏橄欖油(1000ml)五百二十六瓶、福懋漢氏橄欖油(2000ml)四千八百四十八瓶、福懋漢氏原味橄欖油(1000ml)五千四百九十五瓶,總計一萬零二十七瓶。
衛生局查獲六項油品攙偽事證,將依一案一罰原則,每件裁罰二百萬,合計一千二百萬元,對於業者蓄意規避稽查、拒不提供及資料不實部份,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裁罰三百萬元,合計裁處一千五百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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