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腸毒病未停課桃縣罰十校一萬五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桃園報導
2013.10.31
針對教托育機構發生腸病毒感染,卻未依規定停課,桃園縣今年到十月已開罰十家。
衛生局表示,腸病毒在發病後一週內的傳染力最高,為防止教托育機構內發生腸病毒群聚感染,桃園縣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公告一一二七腸病毒停課標準,也就是幼兒園、課後托育中心機構及小學一、二年級等單位,在一週內同一班級有二名以上幼(學)童經醫師診斷為腸病毒,該班應停課七天。
衛生局表示,未依規定停課者,衛生局查核屬實將依法處以最高罰鍰新台幣一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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