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強:港務公司分配盈餘全用在海線區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3.10.23
台中市長胡志強再三保證,台中市每年獲配港務公司盈餘金額將全數用於海線地區建設,今年度市府獲配盈餘一億多元,不但全數用在海線,市府還加碼近三億元,總計逾四億元經費用在海線建設。
台中市政府財政局表示,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去年三月設立,港務公司今年分配台中市政府一○一年度港務公司盈餘二億二千二百一十二萬餘元,於八月匯入市庫,市政府已全數編列一○二年度第一次追加建設局預算。
如清水區清水大排、梧棲區梧棲大排、沙鹿區安良港大排、龍井區山腳大排防汛道路改善計畫一億元,另編基層建設道路橋梁工程及各項小型工程建設經費五億七千萬元等,總計六億七千萬元,已超過台中市去年度獲配數,市政府將尊重地方基層需求依輕重緩急支用於海線地區最急迫的重要建設。
今年度獲配一億八千四百六十七萬元,也同樣全數用於海線地區建設,如白海豚生態館興建工程、高美濕地公園(公68)遊客服務中心及體驗館興建工程、梧棲區區域大排護岸文化路至港埠路整治工程、龍井區龍泉里12-65-6道路開闢工程、清水區清水大排工程、清水區運動休閒公園興建計畫設計規劃監造費等共四億七千二百三十五萬元,遠超過台中市今年度實際獲配盈餘數。
市府同時也編列基層建設道路橋梁興建及養護小型工程經費,污水、雨水下水道建設計畫、市管河川及各級排水道建置及維護工程經費等四十五億二千九百八十九萬五千元,市府將視各區需求建設,以平衡城鄉差距。
財政局表示,依行政院訂頒「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十條規定,港務公司於完稅及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後之盈餘百分之十八分配予港口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又依「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盈餘提撥及分配辦法」第四條規定,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除定額分配百分之二外,另按各該港口貨物裝卸量(百分之四十)、營業收入(百分之三十)、自由貿易港區貿易值(百分之二十)及旅客人數(百分之時十)等指標及權重分配金額。
港務公司盈餘分配予基隆、高雄、花蓮、台北、蘇澳、安平及台中等七個港口所在地之地方政府,因台中市近年來工商業發達,經濟穩定發展,因此台中市獲配數約占地方政府總分配數之百分之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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