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蘇麗華建議推動自籌建設經費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3.10.18
台中市議員蘇麗華針對市府自籌財源的問題,在質詢時提出建議,強調市府不能因為財政部對於市政府舉債上限沒有放寬,而忽略了相關的建設,市府人員更應該集思廣益,為市府各項建設推動的自籌經費而努力。
議員蘇麗華首先針對市府所成立的「物價抗漲小組」功能性提出建議。
她表示,民眾都能感受物價波動的程度,卻無法知道這個「抗漲小組」的實際作為,這一點她希望市府應該是確實督察物價不當的上漲,讓民眾真正可以感受的市府的行動力。
蘇麗華說,去年底立法院與財政部針對公債法進行部分條文修正的討論,雖然行政院公債法版本對於台北、高雄兩市的舉債有所限縮,對新升格的直轄市也沒有放寬,當時副市長徐中雄也曾列席討論,並表示台中市有自信賺錢,但賺錢要先投資,希望公債法修法能把舉債流量以五年為限,由百分之十五調高到二十五,也強調行政院版公債法修正草案對台中市不公平,台中市追求財政的永續性和穩定性,如此才不會影響下一任市長的舉債空間。
蘇麗華質詢財政局長,目前市政府在現行法令無法放寬舉債上限的情況下,台中市如何籌足自有財源?每年的目標金額是多少?具體的做法又是什麼?
蘇麗華提到,大台中縣市合併升格,幅員擴大了,所需要的各項建設經費也會更多,市政府想要藉著舉債放寬的做法來帶動地方建設、增加就業機會,這當然是很好的想法,卻不是唯一的方法,況且市政府舉債也要考量到自身的償債能力,健全的財政才是經濟永續發展的基礎,地方財政問題無法單靠修法提高舉債空間,或者大量賣出土地等方式來解決,如此一定會坐吃山空,縣市合併也只是一場空。
蘇麗華提了三點建議:一、應該共體時艱,勵行各項開源節流措施,千萬不要認為舉債就是推動建設發展的唯一手段,並在舉債不成下就怠忽職守,反而應該多集思廣益,為市府的財源尋找生路與活路。
二、財政預算應該多用於公共建設支出,並且確實評估建設的成本與使用的效益,對於許多既有場館的活化運用,更應該有具體的想法與做法,讓錢真正能夠用在該用的地方。
三、市政府對於自籌財源應該有更完整的目標規劃與管理,並且逐步落實,如此民眾也才願意共體時艱,也才能夠體諒市府無米之炊的困境,不至於淪落「做到流汗、乎人嫌到流唾」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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