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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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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

有車無電?電動車行不得也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台南報導
2013.10.08
台南市政府為推動節能減碳,去年底動支數億元購買26台電動車,供各局科室使用,並評估1年每輛可行駛1萬2千公里。市議員陳文科、蔡淑惠、洪玉鳳發現這26台電動車1年平均僅行駛5540公里,其中文化局的執行率最低,甚至有1台僅有220公里,主要是充電站不足。3位議員認為有車無電行不得也, 8日要求文化局改善,或把充電車調撥給方便充電的圖書館使用。 陳文科表示,市府於101年12月購買26輛電動車,分發給各局科室當公務車使用,其中環保局與文化局各6輛、秘書處4輛、經發局3輛、社會局、交通局與工務局各2輛、人力發展局1輛,卻因充電處不足,全市原規劃興建200座充電站,目前僅有62座。 62座分別是永華市政中心24座、民治市政中心14座、樹谷園區停車場7座、環保局中華東路停車場5座、赤崁樓停車場2座、南創科技園區5座及安平港遊艇碼頭運河路停車場7座。因每部車充足電力僅可跑100公里,加上充電站難覓,導致使用率不足,讓充電車無用武之處,白白浪費公帑。 因文化局所分配的6部電動車,一年所行駛的里程,最高僅2525公里,最低220公里,還有一部也僅749公里,因使用率太低,文化局乃在9月初移撥一部給衛生局,蔡淑惠議員認為有車無電,讓充電車無用武地。她認為文化局對充氣站的爭取太過消極,尤其文化局所屬單位鄰近缺乏充電站,大家都擔心車跑到一半沒電被困住才不使用,根本無法達到節能減碳的用意,由於文化局所屬的5部車主要作為5處圖書館區域性通閱服務,並建議文化局先轉給方便充電的其他圖書館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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