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發布外籍人士申請歸化我國國籍流程
台灣新聞網記者廖大約/南投報導
2013.10.03
南投縣政府表示,內政部修正發布「外國籍人士與國人結婚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及戶籍登記流程表」,縣府民政處網站可供參閱。
該次內政部修正將「申請外僑居留證」流程「應繳證件」第2項「(4)國內外刑事紀錄證明;國外刑事紀錄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且經駐外館處驗證,初次來臺者免附國內良民證。」修正自核發之日起1年內之原屬國全國性刑事紀錄證明(含須最近5年內之紀錄),但不得逾該證明所載之有效期限。(須經駐外館處驗證,並得要求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外國籍人士與國人結婚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及戶籍登記流程表」,除記載申請流程與應繳證件外,並標明各流程受理機關,明確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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