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豬肉豬內臟抽驗全數合格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新北市報導
2013.09.24
新北市政府表示,衛生局8月針對轄內攤商及餐飲業者,抽驗豬肉及豬內臟共10件,檢驗動物用藥及乙型受體素,抗生素等,檢驗結果10件全數過關。
衛生局指出,生鮮肉品如果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規定,涉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產品除應該馬上沒入銷毀外,另依同法第44條,可針對違規業者處6萬到1,500萬罰鍰;也呼籲民眾,購買肉品最好選擇來源明確,燈光明亮、環境清潔的店家,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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