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公園綠地烤肉、放鞭炮開罰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台南報導
2013.09.12
台南市政府表示,中秋節即將來臨,市府工務局提醒民眾,公園內不得有營火、野炊、烤肉、夜宿、燃放鞭炮等行為,違反者將處行為人新臺幣1千2百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籲請大家不要以身試法。
市府為落實低碳城市的目標,今年中秋節持續嚴禁出借公園、道路等公共空間舉辦烤肉等類似活動,希望與全體市民一起實踐低碳生活,打造一個低碳、零碳的中秋節。
市府表示,近年市府開闢公園,園內植栽及草坪維護相當不易,並且大量運用生態工法,使用融入背景環境的原木景觀設施。但每當中秋過後,許多草皮不是被焚毀就是被踐踏的體無完膚,而原木景觀設施也無法逃離被燒毀的命運。
市府指出,依據「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第9款之規定,公園內不得有營火、野炊、烤肉、夜宿、燃放鞭炮等行為,違反者得予以制止、勒令離園,或協請警察局、環保局依法處理。違反者將處行為人新臺幣1千2百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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