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蹟大肚穎德堂毀損文化局將緝凶究責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3.09.12
台中市政府文化局日前邀學者專家召開暫定古蹟「大肚穎德堂」遭毀損應變小組會議,專家們認為應全力緝凶,依法究責,並建議就現場構件進行分類、整理與紀錄。
台中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於八月二十八日針對大肚穎德堂進行現勘及審議,與會委員大都認為該建物具有古蹟之價值,惟因所有權人堅決反對,因此決議先暫定古蹟,並由文化局再與所有權人溝通,希望取得所有權人同意後再進行審議。
文化局表示,文化資產管理中心人員於九月二日進行重點巡查時,發現「大肚穎德堂」遭人毀損,由於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七條規定「進入古蹟指定之審查程序者為暫定古蹟」,也規定暫定古蹟視同古蹟。
該法九十四條亦規定,毀損古蹟之全部、一部或附屬設施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該件毀損古蹟案已觸犯該法令,因此文化資產管理中心發現後立即報警處理。
審議委員們認為,文化資產保存法對於所有權人有多項獎勵措施,包括多項租稅優惠、古蹟容積移轉及補助修復等,即使被指定為古蹟,除不能拆除及遷移外,也可以買賣,因此建議文化局可就法令規定再與所有權人說明。
由於大多數民眾對於古蹟及暫定古蹟的權利義務不甚清楚,文化局表示,將依據學者的意見,將古蹟指定流程及Q&A等資料集結成冊,讓民眾遇到有關文化資產保存,特別是建物可能被指定為古蹟或歷史建築時,在短時間即能對古蹟的權利義務有所瞭解。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大肚分駐所於現場拉設封鎖線及設置巡邏箱,文化局也會在現場設立告示牌,防止暫定古蹟遭受更進一步破壞。
圖說:暫定古蹟大肚穎德堂為起封鎖線。(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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