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檢註銷車輛違規被查獲罰很大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宗翔/苗栗報導
2013.08.30
苗栗縣政府表示,邱先生的自用小客車,未於檢驗期限至監理機關或代檢廠辦理定期檢驗,經監理機關依規定逕行註銷牌照,因邱先生並未辦理重新領牌即繼續使用公共道路,已構成違反使用牌照稅法之違章行為,一經查獲即遭補稅及裁處應納稅額2倍罰鍰。
稅務局表示,民眾若收到監理站寄發的汽車定期檢驗通知,請務必依限前往監理站或代檢單位檢驗,如未依限檢驗,監理站將逕行註銷牌照,牌照被註銷後該局就會停止課徵牌照稅,日後若使用公共道路被警察或稅務局查獲,除須補繳註銷牌照後至被查獲日的牌照稅款外,還要再加罰補繳稅款的2倍罰鍰,處罰很重。
稅務局提醒車主,如愛車仍在使用,在每年4月份卻未收到使用牌照稅稅單,有可能是車子已被監理機關逕行註銷牌照,應儘速向監理機關確認牌照狀態並洽辦重新驗車領牌手續,以維護自身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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