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救護車桃縣9/1直接開罰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桃園報導
2013.08.28
桃園縣政府表示,消防局去年針對明顯濫用消防救護車者開始收費,實施一年後分析效果良好,有效明顯遏止濫用救護資源,今年九月一日起,救護明顯濫用,將不再勸導而是直接收費一千四百元。
桃園縣消防局表示,收費對象維持「經常性酒醉路倒、至醫院回診、無故申請緊急救護服務等明顯濫用一一九救護車者」。
桃園縣消防局開出首張收費單是今年五月二十九日,消防局表示,林姓男子經常佯稱全身痛,打電話向一一九求救,搭消防局救護車前往醫院,由於濫用遭開罰。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0.07.07
李朝枝:努力爭取升格鄉鎮市需求可提出2018.10.14
桃園原住民聯合豐年祭熱鬧展開2009.05.21
桃園航空城招商說明會2012.12.25
遊覽車起火屏東進香團35人送醫2012.11.03
觀音高中第一屆校慶 吳志揚出席2008.07.09
桃園舉辦小小記者營活動2010.04.09
上海市長韓正參訪桃園2008.11.03
青埔派出所今動工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