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救護車桃縣9/1直接開罰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桃園報導
2013.08.28
桃園縣政府表示,消防局去年針對明顯濫用消防救護車者開始收費,實施一年後分析效果良好,有效明顯遏止濫用救護資源,今年九月一日起,救護明顯濫用,將不再勸導而是直接收費一千四百元。
桃園縣消防局表示,收費對象維持「經常性酒醉路倒、至醫院回診、無故申請緊急救護服務等明顯濫用一一九救護車者」。
桃園縣消防局開出首張收費單是今年五月二十九日,消防局表示,林姓男子經常佯稱全身痛,打電話向一一九求救,搭消防局救護車前往醫院,由於濫用遭開罰。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9.03.01
98年度桃園縣植樹節活動2008.11.21
朱立倫:桃園航空城可望後年動工2008.11.24
朱立倫:龍潭工二路明年完成拓寛2013.11.19
桃推低碳工業區表揚12企業2007.12.06
96年度第40屆校慶運動會2011.07.07
桃縣環保局總體檢稽查 秋雨印刷廠至少罰35萬2009.05.21
桃園航空城招商說明會2010.03.10
吳志揚表揚環保志願服務評鑑績優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