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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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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放任重劃會予取予求議員稱有鬼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3.08.20
台中市議會市地開發監督專案小組,於今天召開第五次會議,針對單元1、2、3、8、12、13、14等重劃區諸多重大違法等情事,與會議員義憤填膺,直指「不可思議、有鬼」,放任重劃會予取予求,及三十七公頃的公有土地「被偷走了」,市庫損失千億元以上,質疑有違法圖利之嫌,會中作成重劃會應予解散等十項決議。 專案小組會議由召集人楊永昌議員主持,與會成員蕭隆澤、賴義鍠、羅永珍、蘇慶雲等議員、地政局長曾國鈞、建設局長吳世偉、都市發展局長沐桂新、政風處楊金埔、研考會副主委張炳中、及法制局等單位代表,單元1、2等自救會長巫佑豐、黃國書等十多人也到場提出陳述。 幾次參加專案小組會議的賴義鍠表示,越深入了解內情,就越義憤填膺,發現有太多事情「不可思議、有鬼」,光看一個單元二就有那麼多問題,身為大地主的市政府都沒有任何作為,為何都不吭聲,不努力確保自己及地主的權益,放任重劃會予取予求,他初估單元二,市庫就損失至少六百億元以上;在場其他議員及自救會代表,隨即大聲附和「至少一千億以上」。 賴義鍠表示,該有的利益被財團拿走,市庫才變窮,如果市府積極作為,把這些土地討回來,市庫困窘問題馬上迎刃而解;對於賴義鍠的慷慨陳詞,蕭隆澤議員立即聲援,嚴斥市府「地主作假的」、縱容重劃會,重劃會「吃相難看」。 楊永昌指出,九個重劃區公有土地有一百一十七公頃,其中八十公頃原公用道路水溝抵充公共設施,剩下三十七公頃的公有土地「被偷走了」,要求地政局、政風處查明不該抵充的被抵充、不該指配被指配,維護台中市民的權益。 專案小組調查決議指出,單元1安和、單元2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籌備會重劃同意人數未過二分之一,違反平均地權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地政局以獎勵重劃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但書,魚目混珠,准予辦理重劃,係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其核許處分無效,應予解散。 單元1、2重劃同意人數未符合法令規定,准予自擬細部計畫,重劃會變更細部計畫,地政局及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有違背法令及圖利之嫌,致生公有土地不足指配於交6用地,來回損差以低均價每坪七十萬元計算,市府損失二十三億多元,專案小組決議,承辦人蔡雙全及其科長、局長及第246次都市計畫委員蕭家淇等十七名出席委員應負違法、違失責任,並查究刑責。 專案小組決議說,單元3永春重劃會,私有土地所有權人重劃同意書其中有一百五十六份同意書九十三年竄改為九十四年,涉嫌偽造文書,應不予核准成立重劃會;單元8中科經貿重劃會重劃同意書未簽押期日、單元13新興重劃會涉偽造文書罪判刑定讞,這幾個重劃會應命令解散。 圖說:議員楊永昌主持會議。(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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