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政觀光夜市違法營業將斷水電拆違建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3.08.12
位於台中市七期重劃區的「台中市政觀光夜市」,在住宅區違法營業,市府施鐵腕連罰三天,都市發展局長沐桂新表示,攤販若未依規定自行拆除違建、停止使用,明天將採取拆除攤架、違建,並斷水斷電等措施,甚至不排除依法將土地用鐵皮圍籬「封閉」起來,市府絕對不會鬆手。
市府於九日起接連三天由都發局聯合經發、建設、環保、警察局等局處,針對市政觀光夜市未經許可仍違法經營,進行聯合稽查,有關所涉違反分區及違章建築部分,因現場違規面積約達三千五百坪,土地共計二十八筆,其中四筆最大的做夜市營業,向攤商收取租金,違規攤位約四百家,違規情節重大。
九日起一連三天市府依違規情形已裁罰每位地主六萬元、十二萬元以及三十萬元,二十位地主三天共被罰鍰一百二十萬元、二百四十萬元、六百萬元,都發局表示,之前裁罰夜市負責人將予以撤銷,直接裁罰二十位的土地所有權人。
都發局長沐桂新在市政會議表示,業者在住宅區設夜市,非法事實明確,市府在業者營業第二天,依都市計畫法七十九條等相關規定,已針對「土地所有權人」進行裁罰,此外,依法將可勒令其拆除、停止使用及恢復原狀。
星期一夜市休市一天,但沐桂新表示,攤販若未依規定自行拆除違建、停止使用,市府於十三日上午將依法拆除違建、攤架,並斷水斷電,違建則限其改善,如不改善,市府將強制拆除回復原狀。
媒體詢問業者有無可能自行復水復電繼續營業?沐桂新表市,依法可將其土地用甲種圍籬「封閉」,市府絕對「一路執行下去,不會鬆手」,為避免這個夜市打游擊戰,市府取締及裁罰的對象都是「土地所有權人」,一定要把源頭切掉。
沐桂新說,夜市涉及排放未處理汙水,現場環境髒亂,垃圾隨地堆積,環境保護局已依規開立罰單並請業者依規改善;針對人行道遭嚴重破損及下陷,建設局已拍照記錄將查明後依規辦理,而都發局也依規將廁所違規設置部分開立違章查報單及張貼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於該違建物上。
副市長蔡炳坤表示,夜市設立在住宅區就是違法使用,市府依法行政,但有一定程序,市府立場堅定絕不姑息,依法做最妥適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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