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酒駕成效引發討論胡重申反酒駕決心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3.07.29
台中市政府召開市政會議及治安、公安會報,中市執行酒駕成效在會中引發熱烈討論,市長胡志強再次針對市府自訂「台中市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草案,遭議會退回表達遺憾,指示相關單位再瞭解其他四都執行酒駕作法。
市長胡志強針對市政會議通過「台中市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草案,送請議會審議,沒有經過討論卻遭議會退回,再度表示遺憾,胡志強表示,體制上「兩條腿才可以走路」,市府是一條腿、議會是另一條腿,地方的安全需要市府與議會「合作無間、都有共識」,才可以達成目標。
胡志強說,據統計今年上半年(一到六月份),全國擴大取締酒駕的結果,「死亡酒駕」已明顯出現大幅降低趨勢,他分析內政部依絕對數計算,高雄市去年同時期酒駕案件三十件、台中市去年同時期酒駕案件二十二件,高雄市、台中市、台南市、台北市、新北市分別各減少十四件、八件、五件、四件、三件,台中市排名五都第二位,僅次於高雄市。
胡志強表示,台北市為首善都會,按理說民眾應酬宴請賓客開酒量應該比較高,可是為何今年上半年死亡酒駕只有一件?是否與台北市公共運輸比較發達有關係?胡志強指示相關局處再分析其原因,應見賢思齊。
胡志強說,台中市在今年春節期間首創酒後代駕的措施,民眾可撥打1999申請代駕,深獲市民好評,過年期間每天平均有十件代駕申請案,而民間公益機構也捐助許多善款響應,胡志強提醒這筆款項應專款專用。
身兼台中市公安會報委員的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捷拓指出,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所規範的並非只針對酒駕立法,還包括「毒駕」,有許多吸毒開車的情形,比酒駕更嚴重。王捷拓提醒,凡是重大車禍發生,一定要針對肇事者「採尿」檢查。
胡志強詢問強制驗尿是否需報請檢察官?王捷拓回答,酒駕強制採尿因屬於非侵入性措施,不需經過檢察官或法官同意;但侵入性抽血,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就必須先經過檢察官或法官發票始可強制實施,但只要快速申請,即可快速審核;胡市長指示,請相關單位針對酒駕法令再深入瞭解,以便同仁據以依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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