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強:舉債應用在急需與賺錢二原則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3.07.01
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債法,市長胡志強在市政總質詢中表示,一定審慎運用這些錢,不會亂借錢變成債務,舉債有兩個原則,一是民眾急需的建設,二是建設下去會賺錢的。
議員吳顯森在議事堂上送胡市長一張大支票,恭禧他力爭修正公債法終於如願,台中市的週轉金到了;吳顯森表示,市府一年有一百八十五億元的舉債空間,這像是「市民中樂透一樣」,不知胡市長這些錢要怎麼用?
胡志強表示,明年市府預算規劃好了,現在公債法修正之後,市府調度空間變大,要不要辦理追加,會再考慮一下,這筆錢一定審慎運用,不會亂借錢變成債務,運用這些錢的兩個原則,一是民眾急需的建設,像防洪治水的水利工程、道路打通等,二是建設下去會賺錢的工程,預計BRT第一年最多先用掉九十億元,其餘一百億元會加強做民眾急需的建設。
吳顯森說,市府規劃的大型建設台灣塔、歌劇院都是舉債做建設,舉債要還本,不是不要還,台中縣、市合併之後債務有減少嗎?他提醒胡市長善加利用這些週轉金。
胡志強答覆,這二年多市府財政困難,合併前債務是六百一十七億,到今年五月份已降到五百零八億元,台灣塔、歌劇院等建設都不是舉債做的,而是用重劃土地的基金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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