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查獲電鍍廠偷排高濃廢水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台南報導
2013.06.17
台南市太乙工業區內有一家電鍍工廠,將事業廢水直接排入二仁溪,嚴重污染河川,被台南市環保局查獲,由於排放廢水濃度超過放流標準八十六倍,除了被重罰新台幣六十萬元,工廠也遭到強制勒令停工。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與檢警單位合作執行聯合稽查行動,發現有一家電鍍工廠以塑膠軟管及抽水泵浦,將廢水槽內沒有經過處理的事業廢水,直接排入二仁溪。稽查人員除立即制止業者繼續排放汙水,並當場採樣蒐證,化驗結果發現電鍍廠所排放沒有經過處理的汙水,含有害人體物質,最高濃度超過放流標準八十六倍。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取締汙染的行動沒有灰色地帶,業者違法行為,情節重大,除依法重罰六十萬元,並勒令工廠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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