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提醒青年學子留意求職陷阱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3.06.12
6月畢業季與暑假將至,不少青年學子投入職場或加入工讀行列,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提醒新鮮人與工讀學子,應徵工作時切勿隨意簽署任何文件、契約或繳交不明用途的報名費、保證金及本票,以免誤入詐騙陷阱,青年學子如有求職疑問,可撥打勞工局「求職防騙申訴專線」,將有專人提供諮詢。
最近勞工局接獲民眾許先生來電申訴,在求職網站上看到一家通訊企業社招募「手機包膜師」,前往面試時只談到基本底薪及培訓事宜,進公司受訓時,公司卻要求他簽立10萬元本票,作為履行契約的擔保,許先生離職並向勞工局申訴 ,經勞工局調查 ,認定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扣留求職者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裁罰6萬元,並透過勞資爭議調解協助許先生取回本票。
另外,有兩位求職者應徵某財金公司的汽車貸款專員、客服專員,求才廣告載明「月薪25000-36000元」,錄取後公司卻未幫兩人投保勞保,且要求「要成為正式員工,就要簽下『無底薪制承攬人員轉任單』」,與求才廣告所招募的「月薪制人員」不符,勞工局調查後,認定公司以不符實際的資料誤導求職者,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裁罰30萬元。
勞工局局長鍾孔炤提醒求職朋友,切勿因一時求職心切而疏忽,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如果發現求職廣告登載的「勞動條件、工作內容、公司名稱」,與應徵時洽談的資訊不相符、不明確,或面試時才告知「需自費購買公司產品始得錄取為正式員工」、「需簽訂書面承攬契約」都要小心,此類工作往往隱藏著許多陷阱,務必警覺留意。
勞工局也提醒學子熟記七不原則:(1)不繳錢,(2)不購買公司要求的產品,(3) 不應公司要求辦信用卡,(4)不簽內容不明文件,(5)證件、信用卡隨身攜帶,不交給公司,(6)不飲用不明飲料、食物,(7) 不從事非法工作,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勞工局「求職防騙申訴專線」:07-8124780,將有專人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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