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質詢七期重劃區問題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3.06.10
台中市議員黃錫嘉質詢台中市七期重劃區問題,批評市府將容積移轉圖利財團、竊佔公地?並詢問市府何時還地於民?
議員黃錫嘉在質詢時表示,七期重劃區於民國八十年完成重劃,前後花了十七年時間,現在的高樓大廈林立,跟當初都市計畫審議通過的內容的七期重劃區規畫為低密度、高綠覆率、高品質居家環境的目標落差很大,很多早期在此置產的住戶都抱怨看不到天空及綠景,只有水泥叢林。
黃錫嘉指出,七期重劃區取消航高限制,又實施容積移轉,對建商大開方便之門,當年規畫的土地面積是三百五十三公頃,預計容納四萬七千人,結果現在是大樓一棟棟,如果未來完全蓋滿住宅大樓,市府有沒有估算過此區會有多少人口?是不是就會人滿為患,出門就會交通壅塞?
黃錫嘉擔心七期土地寸土寸金,市府又把抵費地都賣得差不多了,那以後七期豪宅區要去哪裡找地來蓋可以彌補需求的公共設施呢?七期還會是好的住宅區嗎?像市政路兩側原本是要規劃為百貨公司、國際觀光旅館、戲院、精品大道,猶如法國巴黎香榭大道,可是現在卻被一棟棟的住宅大樓給占據了,只有少數建築是符合市府最初的規劃,市府是不是在破壞七期重劃區的環境品質?
黃錫嘉說,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接受基地移入送出基地之容積,應按申請容積移轉當期各該送出基地及接受基地公告土地現值之比值計算」,但是土地公告現值與土地開發興建建築物後之市價卻會造成極大落差,例如十期重劃區土地的公告現值與七期重劃區土地的公告現值差距可能不大,但是兩者日後推出住宅的價值落差,絕非土地公告現值所可相對應比較的?
黃錫嘉批評,依台中市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及作業要點第十五點規定,接受基地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淨寬三公尺後建築,而三公尺退縮地,應予以淨空,不得設置任何構造物,七期重劃區有接受容積移轉的建案基地,是否都有遵守該項規定?還是領得使用執照後就不理不睬,市府有沒有稽核處罰的機制?都發局有沒有看到市政路、北一路、北三路和北五路、北七路的豪宅都有雇用保全或警衛站崗,把公共設施變成豪宅社區的綠地,讓路過民眾都必須繞道而行?
都發局長何肇喜表示,市府對容積移轉後的建物沒有稽核和處罰的機制,但都發局訂定的「開放空間設置和維護辦法」現正進行公聽會中,會後公布實施,只要有增設欄柵或喬木圍籬等違規問題,都會處理。
黃錫嘉要求都發局會後把台中市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及作業要點實施迄今共核准過多少案件?接受容積移轉的基地分別座落在什麼地點?送出的面積總共有多少等資料,送交一份給他供後續追蹤參考。
圖說:議員黃錫嘉質詢時情形。(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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