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衛生局嚴格檢驗加水站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3.06.08
雲林縣衛生局為保障民眾飲用水安全,對加水站業者均嚴格檢驗。102年1至5月共計抽驗166家加水站之水質檢驗,其中有16家業者初驗不符合規定,均要求限期改善,複驗不合格者則即刻停止供水。並由雲林縣環保局追蹤水源管理,經複檢後有3家未符合規定,不合格率為1.8%。
三家業者為土庫鎮源之泉企業社加水站,四湖鄉芬園茶莊加水站,大埤鄉秋南商店加水站,均裁處5000元罰款。目前三家業者經裁罰後複驗已合格,並依規定於複檢合格後恢復供水。
雲林縣衛生局為保障消費者飲用水衛生安全,於96年3月13日即制定「雲林縣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並公布實施,是全國少數訂有相關規範的縣市之一。
自該自治條例公布實施以來,雲林縣每年度皆針對各加水站業者及衛生管理人員進行衛生講習,增進其自主衛生管理之能力,亦針對轄內所有立案核備之加水站(目前總家數為269家)進行加水站之水質衛生檢驗。
加水站所販售之盛裝飲用水應符合「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衛生標準」,雲林縣衛生局表示,加水站業者應加強貯水槽及管線清洗,及勿將貯水槽直接曝曬陽光,並儘量使用不鏽鋼貯水槽貯水,和注意水槽的完整密封性,以阻絕病媒及灰塵,業者也應定期檢查加水站其周邊環境是否乾淨。
同時呼籲消費者在購買加水站盛裝飲用水時,飲用前則須經過煮沸,請勿直接生飲,使用可以達到沸騰的熱水器煮水,自備的盛裝容器也應定時清洗並保持乾淨,以確保飲用水衛生安全。縣轄加水站的衛生管理,該局會持續進行稽查抽驗,讓消費者能買得安心、喝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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