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斃死豬流向追查市場、便當店
台灣新聞網記者曾秀誕/屏東報導
2013.06.05
高雄檢警表示,5日破獲屏東縣一家斃死豬累犯私宰場,農委會防檢局提醒,養豬業者將斃死豬送由合法化製廠或環保公司處理,並簽訂合約,是最好確保流向無虞的方式。目前地方檢警將從上游業者億達和永全餐飲,向下追查可能的20多個流向;食管局呼籲,經查獲若無限期下架或回收,將處6到600萬元罰金。
高雄檢警日前破獲屏東縣萬丹鄉九如國小附近一處斃死豬私宰場,該場主嫌侯義勇為累犯,10年來共被檢調查獲6次。2007年入監服刑1年9個月,出獄後繼續經營,2011年又被判3年2個月,全案仍在上訴中。
農委會防檢局肉檢組組長林進忠指出,養豬業者的斃死豬處理,在法規上必須符合《廢棄物清理法》;最好的方式就是委託合法化製廠、環保公司銷燬,而化製廠或環保公司必須配有環保署規範的GPS定位系統,以方便追蹤死豬流向,畜牧業者也必須與化製廠、化製車進行3方簽約。
除了可選擇化製廠、環保公司銷燬外,業者也可自行委託他人處理,林進忠表示,利用何種管道是業者的選擇,像是花東偏遠一帶附近沒有化製廠,當地養豬業者就與鄉公所合作,將斃死豬交由掩埋場處理,不管如何,業者都必須留有記錄,地方政府的畜牧機關都會定時稽查。
「斃死豬利潤可達10倍。」林進忠說,以一般一隻豬500到1000元計算,違法商人取得病死豬再向下游兜售或加工,大多都可賣到4000、5000元左右,利潤高達10倍,因此仍有少數業者持續鋌而走險。他指出,斃死豬的顏色較暗沉,黑心廠商通常會用油炸、加入漂白劑等方式掩蓋,危害人體健康。
目前查獲屏東黑心業者憋死豬的銷貨流向為億達和永全餐飲,檢調單位將陸續往下追查20多個流向,包含高雄及屏東一帶的便當店、學校等。食管局食品業管理科科長劉芳銘表示,依《食管法》第29條業者必須立即下架、回收相關憋死豬產品,若無限期改善,將可處以6到600萬元的罰款;若業者本身知情卻蓄意販售則直接罰6到60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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