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議員黃錫嘉批評市府藐視議會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3.05.23
經發局拒給國泰人壽得標轉租給IKEA的相關資料,議員黃錫嘉批評市府藐視議會,質疑內情不單純。
由國泰人壽標租再轉租給瑞典家俱商IKEA的市81公有市場用地,主體建築施工即將完成,但議員黃錫嘉三番兩次向經發局調閱該得標相關執行計畫書,經發局不是以國泰人壽公司不同意,就是拿「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選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第十五條來搪塞,黃錫嘉痛批市府官員藐視議會,如果市府各標案都以此理由來阻礙監督,議會還有存在的必要嗎?乾脆廢掉算了!
副市長黃國榮表示,議員也是廣義的公務員,在議會質詢就是在執行公務,這個問題如果沒有釐清,以後還是會有爭議,會後將邀法制局、經發局等單位,徹底檢討,一併釐清。
黃錫嘉質疑,這本計畫書是台中市政府的機密嗎?經發局是憑那一條法令可以用來對抗議員的質詢權、調閱權及監督權?中華民國從立法院到各縣市議會,凡是民意代表要調閱、監督的文件、資料,政府機關憑哪一條法令可以不給?真正機密的案件,大不了開秘密審查會議,台中市政府或經發局有比總統府、國防部和外交部更機密的案件嗎?還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怕議員與媒體知道?
黃錫嘉說,他很羨慕台北市議員,質詢或開記者會時,什麼資料都調閱得到,都有證據,為什麼台中市政府連資料都不敢給?市府官員完全不把議會放在眼裡了,那大家到議會來進行業務質詢,到底是來做什麼?議員還能問什麼呢?
王誕生表示,自己不是這方面的專業,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選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第十五條有規定,所以他們是依法辦理;黃錫嘉認為,法條說得很清楚,什麼叫「除公務上使用」,議員在議事堂上質詢,算不算公務上使用?如果官員可以拿這條法令當擋箭牌,那水湳經貿園區的那些重大建設,議會也不用監督了。
圖說:黃錫嘉議員在議會質詢。(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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