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納骨塔收費不一市府將研定收費標準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3.05.21
台中市各區公立納骨塔(靈骨塔)收費不同,謝志忠議員表示,市民往生進公立納骨塔比台北市還貴,因此要求市府民政局重新檢討收費標準。
各區不要差太大;另有市議員關心公立納骨塔只收三十年,三十年之後規定要遷出,建議市府應該要有配套措施。
議員謝志忠在業務質詢指出,台中市各區的納骨塔,在縣、市合併前,係依據地方自治條例規定,由鄉、鎮公所自行建造及收費,台中市改直轄市後,各區納骨塔的收費,經他瞭解,各區價格不統一,同樣是台中市民,卻要為納骨塔收費不同而傷腦筋。
謝志忠舉例,以最低價位分析,和平區收費二萬一千元起、神岡區收費二萬元起、豐園區收費一萬七千元起、潭子區收費一萬四千元起、大雅區收費一萬八千元起、東勢區統一收費三萬五千元等,各區價格差很大。
謝志忠也以台北市陽明山的第一靈骨塔為例,凡設籍在台北市的市民往生,僅收費一萬元,為何台中市的市民往生,收費比臺北市貴?他建議市府重新檢討調整,訂定「合理」的價格。
民政局長王秋冬答覆,全市目前共有二十八座納骨塔,依據「台中市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的規定,統一由市府收款,不過市府考量當初鄉、鎮公所建造納骨塔的建造成本不一,設備也不一樣,所以合併後仍維持各區原來收費標準,但他承諾將通盤檢討收費標準。
議員廖述鎮則對納骨塔使用不足提出質詢。他舉大雅「生命藝術館」、潭子公立納骨塔、神岡新設納骨塔四樓整建為例,潭子公立納骨塔三樓已經不夠用;神岡納骨塔第四層建了一、二年還未完成,請市府加強督導。
議員蕭隆澤、羅永珍議員對公立納骨塔使用年限三十年的規定提出質疑,他們表示三十年後遷出,要遷到那裡,市府應該要有配套措施,以免讓民眾無所適從。
王秋冬表示,神岡公立納骨塔裝修的部分已完成,預定將在五月二十二日驗收,預定五月底以前啟用;對於公立納骨塔提供市民只能使用三十年,民政局會加強宣導,讓市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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