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開架賣恐挨罰600萬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新北報導
2013.05.17
到麵包店買麵包,不少店家都直接把麵包放在架上,讓消費者選購,不過,衛生單位卻說,這恐怕已經違法,因為按照現行法規,烘焙食品必須要「覆蓋」才能販賣,像是把麵包放入塑膠袋販售,或是用封閉式的專櫃陳列,以確保麵包的衛生安全,但民眾反應兩極化,有人抱怨,真是多此一舉,也有人表示贊同。
熱騰騰的麵包才剛出爐,立刻出現購買人潮,這種開架式的賣法,把麵包直接擺在架上,讓民眾選購,在不少知名連鎖麵包店,甚至是大賣場,都能看得到,但衛生單位卻說,這恐怕已經違法。因為按照規定,烘焙食品必須要有防塵措施才能販賣,換句話說,得使用封閉式的透明櫃子,或是把麵包用塑膠袋包起來,才合規定。
民眾:「奶油或是沙拉的話,如果包起來的話,會比較沒有美感,會壓到比較醜,可能這樣賣相就比較不好吧。」民眾:「應該是有包起來,比較有衛生。」民眾有人支持,但也有人嫌麻煩,衛生單位則說這是為了要防止飛沫或者是灰塵感染麵包品質,但不少業者卻是滿腹苦水,因為光是要把剛出爐的麵包,完全放涼,就得耗時兩個小時,整整多了一倍時間,更別說用塑膠袋包裝的人力和成本,也是一大負擔。
麵包店業者邱仕峰:「產品要做後續包裝,其實人力的需求會比一般產品簡單的上架,還要多一倍的人力去做後段的包裝,所以對經營成本上,是增加滿多的。」其實,烘焙食品要覆蓋才能販賣食品衛生管理法早就已經明文規定,有業者乖乖配合,但也有店家還在觀望,目前北市衛生局大多以勸導居多,並且要求限期改善,但也說出重話,要是有明顯的汙染問題,最重將可處以6萬到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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