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助產士涉販嬰判9年定讞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13.05.01
新竹縣曾姓助產士被控販賣嬰兒並偽造出生證明。最高法院依買賣兒童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罪判處曾姓助產士9年徒刑。根據法院最新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曾姓女子在新竹縣關西鎮開設助產所,擔任助產士。
曾女被控自民國95年10月至96年7月間,將無力被扶養的新生兒以新台幣3萬3000元至30萬元不等價格賣給求子心切或久婚不孕者,並偽造出生證明。
法院一審審理認為,曾女未遵循醫療規範及職業倫理,與未婚生子或婚外生子而無力扶養新生兒的產婦共同販嬰,並出具不實出生證明書、從中獲利,將無辜嬰兒視為物品交易,惡性重大。
審酌曾女販售的嬰兒僅2名,出具不實出生證明僅5件,獲利金額非鉅等,法院一審依買賣兒童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罪判處曾女9年徒刑;高院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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