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無醫師處方箋不得販賣克流感藥
台灣新聞網記者吳怡萱/南投報導
2013.04.30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表示,克流感屬於醫師處方用藥,非經醫師處方,依法不得調劑供應。倘藥局未依據醫師處方箋擅自販售處方藥,經查證屬實,將依據違反藥事法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該局將加強查緝無處方箋販賣克流感的違規行為。
衛生局提醒民眾,處方藥須經醫師進行專業診斷後開立處方,再將處方箋交付藥師調劑,切勿自行購買,以免受傷害又無法適用藥害救濟制度。並再次呼籲藥局不得無處方擅自販售處方藥品,若經查獲將依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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