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座液化石油氣儲存場所 落腳雲林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3.04.20
由雲林縣政府消防局輔導煤氣零售業者建造的液化石油氣容器儲存場,4月20日於斗六市正式啟用。雲林縣政府消防機關及各方立委的努力下,幾經相關單位多次跨部門協調會議,克服諸多困難,終於完成本縣首例合法之農地變更編定為特種目的事業用用供液化石油氣容器儲存使用。解決了長期以來業者違規儲放的安全問題,確保了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消防法令規定,瓦斯行儲放之液化石油氣,總儲氣量不得超過128公斤(約家用瓦斯桶6支),不符合各瓦斯行每日的營運需求,多數業者長期以來為此非常困擾,僅能將瓦斯容器儲存於上游分裝場之容器儲存場所內,因此有許多違規存放的問題出現,也曾經因而發生火災造成多人受傷。
瑞茂液化煤氣行負責人張慶熒先生有鑑於此,請求雲林縣政府的協助,期望能藉由放寬農地的使用限制建造液化石油氣儲存場所。在雲林縣政府與李應元立委、劉建國的努力下,終於推動瓦斯儲存場所合法化。
消防局長楊毓麟指出,今日興建液化石油氣儲存場所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土地變更的困難。雲林縣是農業大縣,所以許多土地為農業用地,經由多方立委的協助,多次向中央提出申請放寬農地的使用限制,才通過適當的修法,能有安全且合適的地點建造儲存場。再通過營建署的審核,取得職照,地方消防局從旁輔導才有今日的成果。這不但有助於防止重大災害發生,保障居住安全,對於未來液化石油產業實施液化石油氣容器安全管理將有正面的效益。
劉建國立委與李應元立委也紛紛表示,瓦斯儲存場所的合法化,創造了三贏的局面,合法的儲存場所、安全的住所與更確實的管理。此項變革受益的不只雲林縣,而是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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