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萬安36號演習16日下午1點半實施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3.04.15
102年台中市全民防衛動員(萬安36號)演習全民防空演練,即將於十六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二時實施,市政府籲請全市所有部隊、機關、學校及全體民眾,聽聞防空警報發放時,應配合實施疏散避難。
台中市政府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提醒民眾,防空警報發放時,將以模擬台、澎、金、馬地區猝然遭受敵方飛彈、戰轟機等襲擊,由聯合空中作戰中心/空管中心(JA0C/ACC)發布防情狀況,誘導軍、警防情單位實施防情傳遞作業與發放防空警報,凡全市所有部隊、機關、學校及全體民眾,均須配合實施三十分鐘防空疏散演練。
全民防空演習警報發放後,人、車一律應依規定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誘)導行防空疏散避難(軍事單位依其防空計畫實施),並應於指(誘)導人員指導下確實進入防空處所避難(含居家或工作者)。
交通行動管制包括:(一)高鐵及台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接送親友旅客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二)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各交流道實施管制,依准下不准上原則,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立即實施防空疏散及避難。
(三)各港口停泊之船隻一律靜止,航行中船隻應儘速駛離航道;另軍用港口依海軍司令部規定辦理;(四)國內各民航班機均正常起降,惟下機、接送親友旅客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導避難;另軍用機場依空軍司令部規定辦理。
今年度規劃之演練區域與課目係結合平、戰時情況實施,運用演習時機,充分驗證民防人力及各類防護團效能;另演習時除交通管制協請當地憲、警單位支援之人力外,其餘民防人員於服勤時均須佩戴識別證,車輛並應張貼「演習通行證」方能於演習時間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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