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進行瓦斯車稽查
台灣新聞網記者廖大約/草屯報導
2013.04.12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草屯分隊,會同草屯分局及監理站人員,針對載運瓦斯車輛進行路邊聯合攔查勤務,並選定草屯鎮草溪路與中興路等重要路口進行攔查工作。
草屯分隊說,有鑑於桶裝瓦斯業者違法事件頻傳,草屯分隊每個月排定瓦斯稽查勤務,查察草屯鎮轄內瓦斯行鋼瓶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檢查項目包括:一、是否定期檢驗瓦斯鋼瓶,有無合格標示或逾期。二、瓦斯鋼瓶是否標示瓦斯行商號及電話。三、瓦斯鋼瓶是否超量儲存或任意堆放等。
該次更針對載運桶裝瓦斯業者車輛進行攔查,除了查核車上瓦斯容器是否逾期,並會同警察機關及監理人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關運送危險物品規定進行查核,消防局則依據「消防法」有關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規定進行查核。
根據往年經驗仍有少數不肖業者未遵守法令規範有鑽漏洞之心態,期望藉由聯合稽查勤務,採取不定點不定期方式進行攔查,有效嚇阻不肖業者,該次聯合攔查成果一件,查獲瓦斯業者未依規定辦理「車輛裝載危險物品臨時通行證」,草屯分局立即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8款,處罰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
南投縣消防局表示,民眾購買桶裝瓦斯,一定要注意瓦斯容器上是否有認可合格標示及檢驗期限有無逾期,另外提醒民眾,購買桶裝瓦斯應與業者簽訂定型化契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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